机关党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8-04-1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增强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态度和服务品质,提高工作效能和满意度,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工作意见》的基础上,现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1.切实发挥表率作用

全体处级干部必须作出表率,按照《天津商业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细则》和《机关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及分组安排》的要求,认真参加机关党委二级理论中心组分组学习研讨,小组召集人要按照学习计划精心组织,确保出勤,做到小组有记录,个人有笔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充分发挥带头带动作用。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每月10日前报送上一个月的《中心组学习情况表》。如上级有要求应及时组织安排中心组专题学习,并按通知要求报送。

2.切实履行党员义务

全体党员必须履行党员义务,要按照《党章》要求和支部安排,认真参加支部学习、主题党日、社会实践等活动,做到保证出勤、严肃认真、积极研讨、勤于笔记、实现效果,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本领。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习、工作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要克己奉公,多做贡献,遵守党的纪律,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3.切实增强行动自觉

全体教职工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习实践活动,通过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进而转化为行动上的自觉,促进工作作风的不断改进。

二、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观念

1.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自觉遵守工作时间,按照《天津商业大学关于教职工考勤和各类假期的有关规定》(校发[2017]84号)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期间不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专心工作,提高效率。

2.认真落实首问负责

对于到机关咨询、办理工作的所有人员,第一接待人要给予明确的答复或说明,坚决消除工作上的推诿现象。

凡属于第一接待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立办快办,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按政策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第一接待人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对于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第一接待人要主动说明,积极做好联系、介绍和转接工作,使工作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3.树立求真务实精神

坚持联系基层制度,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交流等形式,主动深入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一线,了解师生诉求、掌握全面情况、深入分析问题,积极采纳合理建议,并及时将调查研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作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高工作水平的重要方式。

4.提升工作服务态度

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面貌,态度和蔼,热情接待,耐心解答,主动服务,勇于担当,避免生冷硬、避免推诿扯皮,以服务态度的不断提升为抓手,推动作风建设全方位的加强和改进。

5.加强自警自省自律

明确职责,认真履责,模范遵守法纪法规和廉洁从政规定,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

三、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管理水平

1.明确主体责任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支部书记是抓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主动作为,把作风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与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五好党支部”建设、“五抓五强”工程等一同部署、一同推动,抓紧抓实。

2.加强制度管理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有效的规章制度,对部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状态、工作职责、工作过程、工作效果、工作评价等进行全方位的有效管理。

3.加强监督检查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支部书记要对部门全体教职工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随时督促提醒,对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机关党委也将会同纪委办公室,对各部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4.加强评议考核

各部门、各支部要认真归纳总结,及时发现、报送工作中优秀做法经验、取得的成效以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机关党委也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纳入年度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2017年12月13日


上一篇:机关党委关于在党支部中实施 “五抓五强”工程的工作安排 下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工作意见

关闭